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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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08年10月13日以粤经贸法规〔2008〕770号发布自2008年10月13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鲜茧收购秩序,维护农民和蚕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令〔2007〕第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省鲜茧收购按国家规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鲜茧是指桑蚕鲜茧(不含半干茧、干茧)。

  第四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鲜茧收购活动,必须遵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称省经贸委)负责全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工作。各市、县(含县级市)经贸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鲜茧收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鲜茧收购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鲜茧收购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总量控制、统筹安排”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桑园面积低于33公顷(500亩),年收鲜茧低于5万公斤(1000担)的县(市),原则上不设鲜茧收购法人经营单位,可由县(市)经贸部门牵头邻近地区具有鲜茧收购资格的经营单位在产区设立分支机构;

  (二)桑园面积33公顷(500亩)以上不足666公顷(1万亩)或年收鲜茧低于10万公斤(2000担)的县(市),原则上只设一家鲜茧收购法人经营单位;

  (三)桑园面积666公顷(1万亩)以上的县(市),原则上同一乡镇范围内只设一家鲜茧收购法人经营单位或由邻近范围内的鲜茧收购法人经营单位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 鼓励具备条件的缫丝生产企业、丝绸企业等经营单位收购鲜茧。

  第八条 申请鲜茧收购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当地县级以上蚕桑生产发展及茧站布点规划,有稳定的鲜茧茧源和明确的收购范围;

  (二)具有与其收购烘干规模相适应的收购资金;

  (三)具有固定的收购门市、储存场地、烘茧场地,茧库要具备良好的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能力。其中收购门市、储存场地和烘茧场地应分别不低于每50公斤(1担)鲜茧占地0.2平方米、0.2平方米和0.4平方米;

  (四)具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

  (五)具有鲜茧收烘所需的评茧仪、恒温箱、125克样茧天平、磅秤、热风扇、烘茧灶及烘茧车、茧筛、磅砰、气笼等设备,并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其中计量仪器和设备须经计量检定合格;

  (六)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包括从事蚕桑生产、鲜茧收购及烘茧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员;

  (七)具备完善、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各个工种、工序的工作规范和岗位责任制度等;

  (八)与蚕户建立长期稳固的产销关系,签订不低于二年的鲜茧产销合同,并为蚕户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九)建立收购、销售台帐。台帐必须列明收购和销售品种数量、来源、依据的合同、检疫情况项目;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申请鲜茧收购资格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填报《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审核表》(详见附件1)、《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申报单位下属茧站情况表》(详见附件2);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及验资证明;

  (四)与蚕农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或产销合同文本)的清单(包括合作的区域、户数、形式等);

  (五)茧站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

  (六)县级以上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验收证明;

  (七)评茧、烘茧设备和仪器的清单和计量检定合格的证明;

  (八)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及受聘证明复印件;

  (九)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第十条 申请人向所在县(市)经贸部门提出申请,县(市)经贸部门牵头组织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并填写《鲜茧收购经营资格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茧站鲜茧收购基本能力评价表》(详见附件4),签署审核意见,连同本县桑园面积、发种量、计划产茧量以及茧站布局等情况报省经贸委,同时抄送所属地级市经贸部门备案。地级市经贸部门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省经贸委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 省经贸委成立鲜茧收购资格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评,提出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合格的由省经贸委征求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的意见后,在省经贸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经贸委颁发《鲜茧收购资格证书》。

  经营单位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开业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省经贸委受理鲜茧收购资格申请后,在4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

  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十三条 《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由省经贸委按国家茧丝办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鲜茧收购经营单位在各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应当取得《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并进行工商登记后才能开展鲜茧收购活动。

  第十五条 《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本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经营单位应在《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天,按申报程序向省经贸委申请换发新证。

  第十七条 申请换证的经营单位除具备本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经营期限内无违规经营行为;

  (二)在经营期限内按时按质报送鲜茧收购统计数据。

  第十八条 省经贸委每年向社会公布取得鲜茧收购资格的经营单位名单和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省经贸委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对全省鲜茧生产、收购情况进行行业综

  合统计和跟踪检查。取得鲜茧收购资格的经营单位必须在每年4月至12月的5日前,向省经贸委逐月报送上月鲜茧收购实际情况,次年1月5日前报送本年度鲜茧收购总体情况,同时抄报所属市、县经贸部门。

  第二十条 未取得《鲜茧收购资格证书》从事鲜茧收购活动的,或者使用过期、伪造、变造《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收购鲜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一条 鲜茧收购经营者有以下行为的,由省经贸委依法取消其鲜茧收购资格,向社会公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在资格认定申请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超越《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核准区域从事收购活动的;

  (三)租借、转让《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扰乱鲜茧收购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经贸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粤经贸外经〔2001〕797号)同时废止。

  注:附件(1.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审核表;2.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申报单位下属茧站情况表;3.鲜茧收购经营资格申报汇总表;4.茧站鲜茧收购基本能力评价表)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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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
  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
  生物资产》。
  (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
  (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
  所得税》。
  (六)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
  则第21 号——租赁》。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
  (八)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二章 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第五条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
  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
  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
  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
  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
  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
  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
  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三章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第六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
  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第七条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
  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第八条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
  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
  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
  的买方出价确定。
  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
  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
  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
  回金额。
  第九条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
  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
  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第十条 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
  (二)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
  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
  该现金流出应当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配
  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
  (三)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
  流量。该现金流量应当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
  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
  置费用后的金额。
  第十一条 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管理层应当在合理和
  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
  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
  的增长率为基础。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可以
  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
  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 年,企业
  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
  在对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所使用的
  增长率除了企业能够证明更高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之外,不应当超过企
  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平均
  增长率,或者该资产所处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第十二条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
  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
  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也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
  企业已经承诺重组的,在确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预
  计的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数,应当反映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
  所带来的其他利益,以及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其中
  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通常应当根据企业
  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进行估计;因重组所导致的
  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
  所确认的因重组所发生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估计。
  第十三条 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
  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
  报酬率。
  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
  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
  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第十四条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外币的,应当以该资产
  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结算货币为基础,按照该货币适用的折现率
  计算资产的现值;然后将该外币现值按照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第四章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第十五条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
  备。
  第十六条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
  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
  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五章 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第十八条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
  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
  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
  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
  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
  式等。
  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
  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应当
  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应当按照企业管理
  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
  流量。
  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企业管理层应当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并根据本准则第二
  十七条的规定在附注中作相应说明。
  第十九条 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
  确定方式相一致。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与可以合理和一致
  地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
  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金额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
  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企业只能
  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
  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
  中扣除。
  第二十条 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
  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
  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
  资产组。
  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
  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
  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第二十一条 企业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当先认定所有
  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
  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
  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
  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
  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
  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
  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
  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
  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部
  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
  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
  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
  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
  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
  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
  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
  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第六章 商誉减值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不应当大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35 号——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第二十四条 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
  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
  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应
  当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
  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
  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当按照与本条前款
  规定相似的分摊方法,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
  第二十五条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
  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
  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
  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 披露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减值有关的下列信
  息:
  (一)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三)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应当披露每个报告分部当期确认的
  减值损失金额。
  第二十七条 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
  每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
  额。
  (一)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单项资产的,应当披露该单项
  资产的性质。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还应披露该项资产所属的主要报
  告分部。
  (二)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
  同)的,应当披露:
  1.资产组的基本情况。
  2.资产组中所包括的各项资产于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
  3.资产组的组成与前期相比发生变化的,应当披露变化的原因
  以及前期和当期资产组组成情况。
  第二十八条 对于重大资产减值,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或者
  资产组,下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一)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的,还应当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
  (二)可收回金额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还应
  当披露估计其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以及该资产前期可收回金额也
  按照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情况下,前期所采用的折现
  率。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六条(一)、(二)和第二十七条(二)第2
  项信息应当按照资产类别予以披露。资产类别应当以资产在企业生产
  经营活动中的性质或者功能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为基础确定。
  第三十条 分摊到某资产组的商誉(或者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下同)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应当在
  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一)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二)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1.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的,还应当披露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资产组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不是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应当披
  露:
  (1)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所采
  用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2)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
  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
  2.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应
  当披露:
  (1)企业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2)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
  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
  (3)估计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
  第三十一条 商誉的全部或者部分账面价值分摊到多个资产组、
  且分摊到每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不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以及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
  商誉合计金额。
  商誉账面价值按照相同的关键假设分摊到上述多个资产组、且分
  摊的商誉合计金额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
  注中说明这一情况,并披露下列信息:
  (一)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
  (二)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三)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
  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

关于统一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要求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关于统一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要求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0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面积计算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对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面积计算方法,统一了公式中的有关参数,现将《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予以印发,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



附: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

一、 图幅理论面积计算公式
(1)
式中:
a—椭球长半轴(单位:米),α—椭球扁率,b—椭球短半轴(单位:米)。
е²﹦(a²﹣b²)/a²。
A﹦1﹢(3/6)е²﹢(30/80)е4﹢(35/112)е6﹢(630/2304)е8。
B﹦ (1/6)е²﹢(15/80)е4﹢(21/112)е6﹢(420/2304)е8。
C﹦ (3/80)е4﹢ (7/112)е6﹢(180/2304)е8。
D﹦ (1/112)е6﹢ (45/2304)е8。
E﹦ (5/2304)е8。
ΔL—图幅东西图廓的经差(单位:弧度)。
(B2﹣B1)—图幅南北图廓的纬差(单位:弧度),Bm﹦(B1﹢B2)/2。

二、椭球面上任意梯形面积计算公式
(2)
其中:A,B,C,D,E 为常数,按下式计算:
е²﹦(a²﹣b²)/a²
A﹦1﹢(3/6)е²﹢(30/80)е4﹢(35/112)е6﹢(630/2304)е8
B﹦ (1/6)е²﹢(15/80)е4﹢(21/112)е6﹢(420/2304)е8
C﹦ (3/80)е4﹢ (7/112)е6﹢(180/2304)е8
D﹦ (1/112)е6﹢(45/2304)е8
E﹦ (5/2304)е8
式中:a—椭球长半轴(单位:米),b—椭球短半轴(单位:米);
ΔL—图块经差(单位:弧度); (B2﹣B1)—图块纬差(单位:弧度)
Bm﹦(B1﹢B2)/2。

三、高斯投影反解变换( )模型
(若坐标不带带号,则不需减去带号×1000000;)



+中央子午线经度值(孤度) (3)
式中:

公式说明:若坐标为没有带号前缀格式,则不需减去带号×1000000;若坐标为有带号前缀格式,则需减去带号×1000000。

四、计算用到的常数、椭球参数
在计算图幅理论面积与任意图斑椭球面积时,有关常数及保留的位数按给定数值计算。
常数:
π﹦3.14159265358979
206264.8062471
80椭球常数:
= 6378140 = 1/ 298.257
= 6356755.29
= 6.69438499958795E-03
= 6.73950181947292E-03
= 6399596.65198801
相关常数:
k0 = 1.57048687472752E-07
k1 = 5.05250559291393E-03
k2 = 2.98473350966158E-05
k3 = 2.41627215981336E-07
k4 = 2.22241909461273E-09

五、计算中的取位及要求
① 高斯投影反解变换后的B,L以秒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6位,四舍五入。
② 采用计算机计算时,所有变量数据类型均要定义为双精度。
③ 面积计算结果以平方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
④ 各种比例尺标准分幅图经差、纬差见表1。
⑤ 在用大地坐标生成标准分幅图框时,要求在每条边框线的整秒处插入加密点。
表1 各种比例尺标准分幅图经差、纬差表
比例尺 1:100万 1:50万 1:25万 1:10万 1:5万 1:2.5万 1:1万 1:5千
经差 6º 3º 1º30′ 30′ 15′ 7′30″ 3′45″ 1′52.5″
纬差 4º 2º 1º 20′ 10′ 5′ 2′30″ 1′15″

六、任意图斑椭球面积计算方法
任意封闭图斑椭球面积计算的原理:将任意封闭图斑高斯平面坐标利用高斯投影反解变换模型,将高斯平面坐标换算为相应椭球的大地坐标,再利用椭球面上任意梯形图块面积计算模型计算其椭球面积,从而得到任意封闭图斑的椭球面积。
1、计算方法:
任意封闭区域总是可以分割成有限个任意小的梯形图块,因此,任意封闭区域的面积 ,式中Si为分割的任意小的梯形图块面积(i=1,2,…n)用公式(2)计算。
求封闭区域(多边形如图1)ABCD的面积 ,其具体方法为:
(1)对封闭区域(多边形)的界址点连续编号(顺时针或逆时针)ABCD,提取各界址点的高斯平面坐标A(X1,Y1),B(X2,Y2),C(X3,Y3),D(X4,Y4);
(2)利用高斯投影反解变换模型公式(3),将高斯平面坐标换算为相应椭球的大地坐标A(B1,L1),B(B2,L2),C(B3,L3),D(B4,L4);
(3)任意给定一经线L0(如L0=60°),这样多边形ABCD的各边AB、BC、CD、DA与L0就围成了4个梯形图块(ABB1A1、BCC1B1、CDD1C1、DAA1D1);
(4)由于在椭球面上同一经差随着纬度升高,梯形图块的面积逐渐减小,而同一纬差上经差梯形图块的面积相等,所以,将梯形图块ABB1A1按纬差分割成许多个小梯形图块AEiFiA1,用公式(2)计算出各小梯形图块AEiFiA1的面积Si,然后累加Si就得到梯形图块ABB1A1的面积,同理,依次计算出梯形图块BCC1B1、CDD1C1、DAA1D1的面积(注:用公式(2)计算面积时,B1、B2分别取沿界址点编号方向的前一个、后一个界址点的大地纬度,ΔL为沿界址点编号方向的前一个、后一个界址点的大地经度的平均值与L0的差);
(5)多边形ABCD的面积就等于4个梯形图块(ABB1A1、BCC1B1、CDD1C1、DAA1D1)面积的代数和。

图1 椭球面上任意多边形计算面积
则任意多边形ABCD的面积P为:
P=ABCD= BCC1B1+ CDD1C1+ DAA1D1- ABB1A1
2、计算要求
① 利用图形坐标点将高斯坐标系下的几何图形反算投影到大地坐标系,进行投影变换。
② 任意指定一条经线L0,从选定多边形几何形状的起始点开始,沿顺时针方向依次计算相邻两点构成的线段,以及两点到指定经线的平行线构成的梯形面积。将该梯形沿纬度变化方向(Y轴)进行切割,至少需切割为2个部分。
③ 计算过程中应顺同一方向依坐标点逐个计算相邻两点连线与任意经线构成的梯形面积,坐标点不得有遗漏。若多边形包含内多边形(洞),则该多边形面积为外多边形面积减去所有内多边形面积之和。
④ 计算所有梯形面积的代数和即为该多边形的面积。
七、算法伪代码描述
为了确保编程使用的参数、算法一致,保证不同软件计算的椭球面积一致,我们用算法伪代码描述的方法对编程进行统一,在利用计算机编制椭球面积计算软件时,计算参数与计算顺序应严格按照以下代码执行。
1、参数说明
双精度类型:
圆周率值:PI = 3.14159265358979
中央经线:CenterL
RHO = 206264.8062471

A:ParamA
B:ParamB
C:ParamC
D:ParamD
E:ParamE

Const ZERO As Double = 0.000000000001

80椭球常数

椭球长半轴:aRadius = 6378140
椭球短半轴:bRadius = 6356755.29
椭球扁率:ParaAF = 1/ 298.257
椭球第一偏心率:ParaE1 = 6.69438499958795E-03
椭球第二偏心率:ParaE2 = 6.73950181947292E-03
极点子午圈曲率半径:ParaC = 6399596.65198801

k0:Parak0 = 1.57048687472752E-07
k1:Parak1 = 5.05250559291393E-03
k2:Parak2 = 2.98473350966158E-05
k3:Parak3 = 2.41627215981336E-07
k4:Parak4 = 2.22241909461273E-09

2、算法描述

初始化参数

Double e;
Double a;

e = ParaE2;
ParaC = aRadius / (1 - ParaAF);

ParamA = 1 + (3 / 6) * e + (30 / 80) * Power(e, 2) + (35 / 112) * Power(e, 3) + (630 / 2304) * Power(e, 4);

ParamB = (1 / 6) * e + (15 / 80) * Power(e, 2) + (21 / 112) * Power(e, 3) + (420 / 2304) * Power(e, 4);

ParamC = (3 / 80) * Power(e, 2) + (7 / 112) * Power(e, 3) + (180 / 2304) * Power(e, 4);
ParamD = (1 / 112) * Power(e, 3) + (45 / 2304) * Power(e, 4);

ParamE = (5 / 2304) * Power(e, 4);

参数初始化结束

中央经线转换为弧度
CenterL = TransDegreeToArc(CenterL)

选定本初子午线为参考经线
StandardLat = 0

For 起始点 To 倒数第二点

由高斯坐标反解计算经纬度值
ComputeXYGeo (PntColl.Point(i).y, PntColl.Point(i).x, B, L, CenterL)
ComputeXYGeo (PntColl.Point(i + 1).y, PntColl.Point(i + 1).x, B1, L1, CenterL)
将经纬度转换为弧度值
B = B / RHO
L = L / RHO
B1 = B1 / RHO
L1 = L1 / RHO

计算梯形面积
Double AreaVal;//梯形面积值
Double lDiference ;//经差
Double bDiference; //纬差
Double bSum;//纬度和
Double ItemValue(5);//计算变量

bDiference = (B1 - B0);

bSum = (B1 + B0) / 2;

lDiference = (L1 + L) / 2;

ItemValue(0) = ParamA * Sin(bDiference / 2) * Cos(bSum);
ItemValue(1) = ParamB * Sin(3 * bDiference / 2) * Cos(3 * bSum);
ItemValue(2) = ParamC * Sin(5 * bDiference / 2) * Cos(5 * bSum);
ItemValue(3) = ParamD * Sin(7 * bDiference / 2) * Cos(7 * bSum);
ItemValue(4) = ParamE * Sin(9 * bDiference / 2) * Cos(9 * bSum);
AreaVal = 2 * bRadius * lDiference * bRadius * (ItemValue(0) - ItemValue(1) + ItemValue(2) - ItemValue(3) + ItemValue(4));

areaSum = areaSum + AreaVal;
Next

End Sub

3、高斯坐标反解算法

Public Sub ComputeXYGeo(x As Double, y As Double, B As Double, L As Double, center As Double)

Dim y1 As Double
Dim bf As Double

y1 = y - 500000

Dim e As Double

e = Parak0 * x

Dim se As Double

se = Sin(e)
bf = e + Cos(e) * (Parak1 * se - Parak2 * Power(se, 3) + Parak3 * Power(se, 5) - Parak4 * Power(se, 7))

Dim v As Double
Dim t As Double
Dim N As Double
Dim nl As Double
Dim vt As Double
Dim yn As Double
Dim t2 As Double
Dim g As Double

g = 1

t = Tan(bf)
nl = ParaE1 * Power(Cos(bf), 2)
v = Sqr(1 + nl)
N = ParaC / v
yn = y1 / N
vt = Power(v, 2) * t
t2 = Power(t, 2)
B = bf - vt * Power(yn, 2) / 2 + (5 + 3 * t2 + nl - 9 * nl * t2) * vt * Power(yn, 4) / 24 - (61 + 90 * t2 + 45 * Power(t2, 2)) * vt * Power(yn, 6) / 720

B = TransArcToDegree(B)

Dim cbf As Double

cbf = 1 / Cos(bf)
L = cbf * yn - (1 + 2 * t2 + nl) * cbf * Power(yn, 3) / 6 + (5 + 28 * t2 + 24 * Power(t2, 2) + 6 * nl + 8 * nl * t2) * cbf * Power(yn, 5) / 120 + center
L = TransArcToDegree(L)
End Sub

弧度转换为度
Public Function TransArcToDegree(arc As Double) As Double
Dim degree As Double
Dim min As Double
Dim sec As Double
Dim ret As Double
Dim tmp As Double
ret = arc * 180 / PI
degree = FormatValue(ret, 100, 100)
tmp = (ret - degree) * 60
min = FormatValue(tmp, 100, 100)
sec = (tmp - min) * 60
//秒保留到小数点后6位,四舍五入
sec = Format(sec, "####.000000") 'FormatValue(sec, 10000000, 100)
TransArcToDegree = degree * 3600 + min * 60 + sec
End Function

Private Function FormatValue(inputVal As Double, precsion As Long, scaleNum As Long) As Double
FormatValue = (Int(inputVal * precsion) - Int(inputVal * precsion) Mod scaleNum) / precsion
End Fun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