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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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五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五批)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专员办,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会内各部门: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按照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废止前四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的基础上,我会对成立以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证券类和期货类部门规章进行了再次清理。其中,自2003年6月30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已明令废止的规章33件,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规章30件。现将这两部分共63件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四日







附件1: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期间明令废止的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部门规章名称                            文 号        发布日期  明令废止的文件

  1  关于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业务工作职责的通知              证监发[2000]73号   2000年9月26日 证监发[2003]86号

  2  关于规范企业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字[1996]52号  1996年4月5日  证监发行字[2004]150号

  3  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指引(试行)                   证监发[1999]8号    1999年2月12日 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

  4  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1999]94号 1999年7月28日 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

  5  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0]32号 2000年4月4日  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

  6  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                        证监发行字[2000]111号 2000年8月21日 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

  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程序执行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54号   2001年4月4日  证监发[2003]88号

  8  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72号   2001年5月11日 证监发[2004]9号

  9  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72号   2001年5月11日 证监发[2004]9号

  10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程序执行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2]52号   2002年7月18日 证监发[2003]88号

     》的补充通知

  11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证监发[2001]15号   2001年1月31日 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

  12  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2001]265号 2001年11月28日 证监会令第17号

  13  关于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2003]107号 2003年4月29日 证监会令第17号

  14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证监会计字[1999]17号 1999年10月10日 证监会计字[2004]1号

  15  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工作程序     证监公司字[2002]10号 2002年5月8日  证监发[2004]第41号

  16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证监公司字[2003]1号  2003年1月6日  证监公司字[2003]56号

     式(2002年修订稿)


  17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内容 证监基字[1997]3号   1997年12月12日 证监基金字[2004]139号

     与格式(试行)》

  18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三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 证监基字[1997]3号   1997年12月12日 证监基金字[2004]119号

     容与格式(试行)》

  19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 证监发[1999]11号   1999年3月10日 证监会令第19号

  20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六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  证监发[1999]53号   1999年10月15日 证监会令第23号

     规定》

  21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的补充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0]35号 2000年5月30日 证监基金字[2004]72号

  22  关于代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商业银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和员工  证监发[2001]150号   2001年11月23日 证监会令第20号

     行为规范的指导意见

  23  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                    证监会令第9号     2002年6月1日  证监会令第22号

  24  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2]33号 2002年7月1日  证监会令第20号

  25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证监基金字[2002]66号 2002年9月18日 证监会令第20号

  26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审批工作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1999]20号 1999年12月21日 证监期货字[2004]41号

  27  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                 证监期货[2000]15号  2000年5月16日 证监期货字[2004]41号

  28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及营业部变更核准程序和申报材料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2]38号 2002年7月2日  证监期货字[2004]42号

  29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核准条件、程序和申报材料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2]39号 2002年7月2日  证监期货字[2004]44号

  30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营业部核准条件、程序和申报材料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2]40号 2002年7月2日  证监期货字[2004]41号

  31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出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3]5号  2003年1月14日 证监期货字[2004]44号

  32  关于做好期货经纪公司变更核准和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3]11号 2003年2月18日 证监期货字[2004]42号

  33  关于报送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股权背景情况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3]26号 2003年4月8日  证监期货字[2004]44号

  附件2:第五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部门规章名称                         文 号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1  关于进一步明确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监管职责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0〕11号  证监会     2000年3月22日

  2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金融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临时许        证监发〔2001〕9号     证监会财政部  2001年1月12日

     可证管理办法

  3  关于上市公司、拟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做好与新会计      证监会计字〔2001〕14号  证监会     2001年6月26日

     准则和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4  关于发布《主承销商执业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2]107号   证监会     2002年9月13日

  5  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执业人员2002年度检查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2003]38号   证监会     2003年1月28日

  6  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           证监发[2002]32号     证监会     2002年4月19日

                                                 国家经贸委

  7  关于对上市公司内幕人员交易本公司股票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3]15号   证监会     2003年5月13日

  8  关于做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字〔1998〕9号    证监会     1998年3月13日

  9  关于做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的通知        证监基字〔1998〕11号   证监会     1998年3月17日

  10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0〕66号  证监会     2000年9月27日

  11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证监基金字〔2000〕73号  证监会     2000年10月8日

  12  关于完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人选制度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1〕1号   证监会     2001年1月16日

  13  关于做好基金管理公司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1〕6号   证监会     2001年3月31日

  14  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1〕10号  证监会     2001年5月25日

  15  关于做好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1〕15号  证监会     2001年6月6日

  16  关于改进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1〕32号  证监会     2001年8月15日

  17  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主发起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1〕35号  证监会     2001年8月22日

  18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1〕43号  证监会     2001年9月17日

  19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核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2]1号    证监会     2002年1月7日

  20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设立申报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2]3号    证监会     2002年1月22日

  21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设立审核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2]4号    证监会     2002年1月22日

  22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2]9号    证监会     2002年3月12日

  23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2]10号   证监会     2002年3月21日

  24  对《关于做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2]87号   证监会     2002年11月18日

  25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2]89号   证监会     2002年11月26日

  26  关于颁发《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0〕31号  证监会     2000年11月6日

  27  关于做好2001年度期货经纪公司年检工作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2]10号   证监会     2002年1月22日

  28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指引          证监发[2002]6号      证监会     2002年1月23日

  29  关于做好2002年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2]54号   证监会     2002年9月27日

  30  关于公布通过2002年度年检的期货经纪公司名单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3]78号   证监会     200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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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悦达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悦达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2003年5月7日 财税〔2003〕62号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悦达牌汽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对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2001年4月25日以后生产销售的YQZ6370EMX型小汽车、2001年5月15日以后生产销售的YQZ6370EM和YQZ6370EA型小汽车、2001年6月11日以后生产销售的YQZ6390型小汽车和2002年3月21日以后生产销售的YQZ7141型小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或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请遵照执行。



荆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荆门市“113人才发展计划”入选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荆门市人事局


关于印发《荆门市“113人才发展计划”入选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荆人[2005]70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屈家岭管理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在荆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有关民营、私营、股份制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113人才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04]10号)精神,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将《荆门市“113人才发展计划”入选人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荆门市“113人才发展计划”入选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113人才发展计划”队伍的管理,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各层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根据(荆政办发[2004]10号)文件精神,特制订“113人才发展计划”入选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113人才发展计划”入选的各层次人员。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是对“113人才发展计划”队伍的个人工作目标、工作业绩、业务能力、政治思想表现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对社会的贡献。

第五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在政治思想表现好的前提下,根据工作目标责任状量化的评分标准,考核等次一般按以下标准确定: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三章 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六条 对“113人才发展计划”队伍考核要注重实际,方法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第七条 “113人才发展计划”队伍第一层次人员的考核由市人事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第二、三层次人员的考核按行政隶属关系,属县(市、区)的由县(市、区)人事局、人才办组织考核,市直单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市人事局对二、三层次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无主管部门的非公有制单位各层次人员的考核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第八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考核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二)单位鉴定。单位根据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表现和政治思想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组织考核。市人事局、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第九条 考核结果按考核分工由负责考核的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将考核结果存入“113人才”管理档案。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条 经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以上的“113人才发展计划”人员,可享受(荆政办发[2004]10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

第十一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荆政办发[2004]10号)文件规定,从“113人才发展计划”队伍中调整出去。